图书馆阅览室外借管理规定 |
发布人:丁惠 发布时间:2024-03-26 浏览次数:64 |
为了提高学校资产使用效率,充分发挥其功能,保障学校各类学术与学习活动的正常举行,特制定图书馆阅览室借用管理制度。 图书馆阅览室借用管理: 1.图书馆阅览室为学校师生学习、阅读等特定场所,学校其他部门因文化活动等需要借用,由图书馆遵循“申请与统筹协调相结合”的原则管理; 2.图书馆阅览室原则上实行先预定再使用,申请要有记录; 3.使用部门请至少提前三天向图书馆崔老师企业微信提出申请,特殊情况由申请双方协商解决; 4.各使用单位在借用期间,必须保证场内安全、爱护设备、保持桌面、地面等环境卫生,及时处理使用期间产生的垃圾,维护公共秩序; 5.图书馆阅览室内严禁吸烟、动用明火。使用者应注意节约用电,并做好防火、防盗,晚上必须锁好门窗; 6.借用单位使用图书馆阅览室实行谁借用,谁负责安全和卫生工作; 7.请勿在阅览室随意张贴会标及条幅; 8.在图书馆阅览室内进行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都要自觉遵守管理制度,如发生损坏须照价赔偿;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图书馆,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。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图书馆办公室 |